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联合宣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国铁路系统将全面推广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此举旨在响应中央关于铁路领域发票电子化的号召,提升旅客获取报销凭证的便利性。
国铁集团积极跟进国家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广进程,并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紧密合作,研发了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经过前期试点和技术测试,现已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电子发票将作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电子发票票面信息更丰富,获取更便捷,使用更高效经济,且全程无纸化,更加环保。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的180天内,可通过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如填写信息有误或行程改变,可在180天内重新申请开具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将作废。
购买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的查验、下载和税款抵扣等操作。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将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跨境客运业务则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